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珠
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和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法规的要求,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对博杰股份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
地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
培训主题: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讲解和说明了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
本次培训传达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动向,
通过案例分析,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讲解和提
示。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博杰股份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博
杰股份接受本次培训的人员通过本次培训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了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加强了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了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培
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王 虎 魏雄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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